作者:倪嘉德
制度不建立,單單靠「口耳相傳」的方式,以致組織每屆都像草創,各項應當作為的事情不能一一推展開來,只能在活動上打轉,而議會與學生會的紛擾也不會獲得解決,為什麼?最大的原因是「缺乏觀念」、「沒有制度」、以及「自身權利的漠視」。不去使用,每個人都以為自己有權利,然而真的碰到事情要作,卻是阻礙一堆,說好的權利都堵塞住了。
這個暑假,我思索議會的功能與制度,就先擬著大綱,並說明其緣由:
(以下學生自治組織是學生會與學生議會的暫行統稱,特此說明)
一、擴增議員名額:
台科的活動很多,課業也算繁忙,如果一個系所只有一個議員,是太過少了;議員人數太少,將來在推動「議會功能正常化」時,也會讓議會功能運作不順暢:試想今日若幾位議員有事不能來開會,那麼一些常務事項與大的議案也不用討論了;議會有所謂委員會的細部組織,負責各項議案的審理與研擬,如果議員太少,也是有礙議員參與委員會,而一人身兼數委員會的委員,是何等沈重?議員負擔大大增加之外,何況每開一次會,便是一次開銷,不能完成全體學生託付的任務與議會的職責,實在對不起同學。我認為應當在合理的範圍擴增議員名額,原本的名額是「一系所一人,系所人數超過五百人則增選一位」,我覺得可以採用「每二百五十人一名,餘數不足時則增選一位」的方式擴增,當然這範圍,也是應當討論決定的。
至於議員應開會而未到會的,我看了目前的議會組織章程,實在沒有相關的出缺席及請假規範,參看鄰校台大的學代大會組織辦法增修條文,對於缺席、出席率未達標準、請假方式都有明文詳載,可以作為之後推動建立制度時的參考。
二、推動財務管理制度:
學生會要學生們繳交會費,雖說繳交會費乃是基於共同體之要務,然若學生自治組織不先主動健全財務運作機制,不落實財務的監督制度,縱使要同學拿出一百兩百,也是毫無道理可言。
辦活動,讓學生開心,學生會這方面努力與貢獻很大,辦活動需要經費,不論經費的來源是學生會費、學校補助、企業贊助等,都應當先納入專屬學生自治組織的公庫當中,再依規則支用,絕不是「哪邊給錢,哪邊報備」,一絲一毫的錢,都不能浪費,更不能去向不明,學生們明白了錢是如何花用,也明白學生會是否讓每一分錢貢獻出最大效益,那麼除了向大家宣導共同體的觀念這消極作為之外,健全財務機制的積極作用,也就展現了。
三、議會行政制度:
議會以議員為主體,但是缺少了行政幹部,各項事務也是不易推展起來,舉諸議事過程的協助、會議記錄的製作、議會財務的出納管控、議會網站等資訊公開介面的維護等,在在都需要人手的幫忙。議會行政人員的籌覓,我想從公開甄選以及議會推薦這兩個管道著手,也要請學校在任期屆滿的時候,核發給行政人員任職證書。
議會不是社團,所以議員的當選證書與議會行政人員的任職證書內容,不應當跟社團幹部的同一個樣,這點我會建請學校幫忙。
四、完成資訊公開介面:
在我還沒競選之前,想要看看本校學生會除了辦活動以外所做的努力,看不到,想看看學生議會的各項會議記錄,竟是好一番功夫。參考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六條謂「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、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,以主動公開為原則,並應適時為之」,無非是要國民能夠更清楚知道政府在做什麼以及做了什麼;學生自治組織基於相同的原則,應當主動的公開資訊。議會並應就議事公開原則,進一步改善資訊公開介面,恢復學生的知的權利,以及學生對身為民主法治社會的一份子的參與意識。
首先是詳實的議會公報,當中應當紀錄著當期議會對各項議案審議內容以及各項推動的法案。
其次是落實讓學生按照規則,在議事會場內旁聽議事過程。只有打開議會的大門,學生自治才有改善的一天,關起門來閉門造車,自己說話自己聽,議會是沒有進步的一天的。
最後是會議逐字稿記錄與議事錄影,諸位若有看過台大學代大會的會議記錄,就知道他們有作成逐字稿,每個學代與學生會幹部說了什麼話,都一五一十的記錄下來,而這是很耗時間體力與金錢的,或許將議事過程錄影起來會簡便些,然而設備、存檔空間與字幕製作等又是一個耗時耗力耗金錢的事,所以若學生自治組織的財務管理制度、議會行政制度都健全起來,經費都沒有了後顧之憂,那麼才可放手推動最後這項。
一、擴增議員名額:
台科的活動很多,課業也算繁忙,如果一個系所只有一個議員,是太過少了;議員人數太少,將來在推動「議會功能正常化」時,也會讓議會功能運作不順暢:試想今日若幾位議員有事不能來開會,那麼一些常務事項與大的議案也不用討論了;議會有所謂委員會的細部組織,負責各項議案的審理與研擬,如果議員太少,也是有礙議員參與委員會,而一人身兼數委員會的委員,是何等沈重?議員負擔大大增加之外,何況每開一次會,便是一次開銷,不能完成全體學生託付的任務與議會的職責,實在對不起同學。我認為應當在合理的範圍擴增議員名額,原本的名額是「一系所一人,系所人數超過五百人則增選一位」,我覺得可以採用「每二百五十人一名,餘數不足時則增選一位」的方式擴增,當然這範圍,也是應當討論決定的。
至於議員應開會而未到會的,我看了目前的議會組織章程,實在沒有相關的出缺席及請假規範,參看鄰校台大的學代大會組織辦法增修條文,對於缺席、出席率未達標準、請假方式都有明文詳載,可以作為之後推動建立制度時的參考。
二、推動財務管理制度:
學生會要學生們繳交會費,雖說繳交會費乃是基於共同體之要務,然若學生自治組織不先主動健全財務運作機制,不落實財務的監督制度,縱使要同學拿出一百兩百,也是毫無道理可言。
辦活動,讓學生開心,學生會這方面努力與貢獻很大,辦活動需要經費,不論經費的來源是學生會費、學校補助、企業贊助等,都應當先納入專屬學生自治組織的公庫當中,再依規則支用,絕不是「哪邊給錢,哪邊報備」,一絲一毫的錢,都不能浪費,更不能去向不明,學生們明白了錢是如何花用,也明白學生會是否讓每一分錢貢獻出最大效益,那麼除了向大家宣導共同體的觀念這消極作為之外,健全財務機制的積極作用,也就展現了。
三、議會行政制度:
議會以議員為主體,但是缺少了行政幹部,各項事務也是不易推展起來,舉諸議事過程的協助、會議記錄的製作、議會財務的出納管控、議會網站等資訊公開介面的維護等,在在都需要人手的幫忙。議會行政人員的籌覓,我想從公開甄選以及議會推薦這兩個管道著手,也要請學校在任期屆滿的時候,核發給行政人員任職證書。
議會不是社團,所以議員的當選證書與議會行政人員的任職證書內容,不應當跟社團幹部的同一個樣,這點我會建請學校幫忙。
四、完成資訊公開介面:
在我還沒競選之前,想要看看本校學生會除了辦活動以外所做的努力,看不到,想看看學生議會的各項會議記錄,竟是好一番功夫。參考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六條謂「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、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,以主動公開為原則,並應適時為之」,無非是要國民能夠更清楚知道政府在做什麼以及做了什麼;學生自治組織基於相同的原則,應當主動的公開資訊。議會並應就議事公開原則,進一步改善資訊公開介面,恢復學生的知的權利,以及學生對身為民主法治社會的一份子的參與意識。
首先是詳實的議會公報,當中應當紀錄著當期議會對各項議案審議內容以及各項推動的法案。
其次是落實讓學生按照規則,在議事會場內旁聽議事過程。只有打開議會的大門,學生自治才有改善的一天,關起門來閉門造車,自己說話自己聽,議會是沒有進步的一天的。
最後是會議逐字稿記錄與議事錄影,諸位若有看過台大學代大會的會議記錄,就知道他們有作成逐字稿,每個學代與學生會幹部說了什麼話,都一五一十的記錄下來,而這是很耗時間體力與金錢的,或許將議事過程錄影起來會簡便些,然而設備、存檔空間與字幕製作等又是一個耗時耗力耗金錢的事,所以若學生自治組織的財務管理制度、議會行政制度都健全起來,經費都沒有了後顧之憂,那麼才可放手推動最後這項。
以上是我在任期內要推行起來的事情,還請諸位同學指教。
關於作者: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,現任學生議員。
關於作者: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,現任學生議員。